请问老师,我公司与香港公司合作,通过我公司路由器增值业务获取的用户充值款,我公司结汇后打款给香港公司,这个业务过程中,我公司是按照收到的用户充值款项的6%来缴纳增值税吗?打款给香港公司,对方不能给我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没什么办法能抵扣进项税了吗?另外,我们是不是还有代缴香港公司10%的企业所得税啊?
葭
于2016-09-18 11:18 发布 916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可以的,可以抵扣。
2018-05-31 16:13:58

你好,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2019-04-20 13:37:03

您好,出租房屋的增值税税率为9%,取得的进项税发票可以抵扣的
2019-12-13 11:10:58

普票不能抵扣增值税,但可以作为成本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可以起到抵税作用。
2023-03-21 16:11:21

你好,可以做成本的,也可以税前扣除的。但是因为你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对方开具的是专票,可能会被税务局认定为滞留票的
2021-03-27 13: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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