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公司老板有国内公司,香港公司,收入都在香港公司,费用全在国内公司,收入没在国内公司,该如何避免税务风险?收入假如进国内公司的话,是个人转款又不是对接外公司的,不要发票的,相当于私转公,企业这情况该如何处理?请求指导!
Ting
于2020-12-02 15:09 发布 761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12-02 15:27
你好,同学。
你这是两个独立 企业,你是需要各自独立 单独核算的。
因为这两个 企业,是不同的法律 主体。收入费用应该是哪个 企业你就哪边核算,然后正常完税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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