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成本支出,因未取得发票做的暂估处理计入损益,今年5月底之前因为疫情原因仍未取得发票,按照所得税法规定,在汇算清缴时做了纳税调增并缴纳了所得税。现在发票来了款项也支付了,这个账务处理怎么做呢?应该计入哪个科目?

傻傻的火
于2020-11-06 06:38 发布 64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现在发票来了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做
2020-11-06 07:52:28
你好,你需要做17年汇算清缴的更正申报,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2018-11-01 08:20:49
您好
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的话 汇算清缴不需调整
2021-05-31 09:28:05
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2024-03-01 11:54:39
你好,调账部分不用做账务处理。成本票在汇算前已经做了成本处理了吗?
2020-07-28 21: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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