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问:请问老师,我公司是建筑施工企业,之前已经结束了的工程,营改增之前票也开完了的,就没有做账。现之前结束的工程这个月转进一笔尾款二百多万的工程款,然后我们就把这笔款以还借款的名义大部分转入了老板的私人账户,另外以往来款的名义转了几万块到分公司,转出去的总金额是对得上的,这种情况,我能不做这笔账吗?一定要做的话,又该怎么做分录?怎样才没有税务风险?(因之前这个项目完工了,票也开完了,账就没有做了,也没有挂账) 小捷 初级会计职称08-25你的意思,你之前开了发票给甲方,但是没有收到工程尾款,你

兰
于2016-08-29 15:53 发布 1279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6-08-29 16:47
老师,你好!开的发票也不是这个金额,这只是尾款,其中的一部分。老师,我能不能这样做?收到款时,收款单上有注明是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转出去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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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解答
2016-08-29 16:09
晓海老师 解答
2016-08-29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