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就是我现在做的是参公事业单位的账,执行的是政府会计制度。我们是去年年底成立的,然后资金的来源是原来的建设指挥部剩余的资金。今年1月收到以后就一直用的这笔资金来开支各项支出。然后在今年的8月份,财政就要求我们把剩余的资金交还给了他们,然后交还以后每次用款都要从财政的大平台走了,我想问的是:1、收到指挥部转移过来继续使用的资金在支出时,预算会计是不是仍然是走“行政支出”?2、剩余资金交还给财政专户时,应该怎么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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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10-15 14:37 发布 517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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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这个要做的
2024-06-12 13:04:35

你好,同学。
如果是属于财政资金,是的,通过行政支出处理的。
交还,这个交还后还返给你吗。
2020-10-15 21:26:30

你好,同学。
如果是属于财政资金,是的,通过行政支出处理的。
交还,这个交还后还返给你吗。
2020-10-15 21:26:34

你好!1是的,仍然可以做行政支出。2上交时可以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2020-10-15 17:10:15

你好,可以是企业会计制度
2017-06-09 17: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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