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公司是小规模企业,有二个新入职的员工当时转社保时,有一个月忘记把公积金转过来,但是我公司发工资时又扣了他们的住房公积,我们可不可用公账把那二个员工的公积金个有部份和公司部份转回给他们公司,在备注上说明是转代付XX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多少钱,公司部份多少钱,这样对公转可以么?
学堂用户_ph754507
于2020-09-30 10:17 发布 79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有的
2016-12-26 12:58:34

你好,按第一个有计提的入账
2016-07-26 09:40:44

同学你好
这样是不合法的,如果是公司的合法员工,那么公司就有义务为其交社保,所以不存在员工承担公司部分的说法,公司非要员工自己承担,那么就是未履行交社保的义务,这是违法的。
如果这个人不是公司的合法员工,那么公司也不能为其缴纳社保,即便他自己负担公司和个人部分也不行,因为从法律上来看,不是公司的员工就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2022-01-26 15:29:34

你好!
社保和公积金都是可以自开户之日起开始缴纳的。但是各地政策有差异,具体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中心。
2022-01-20 00:34:35

你好,公积金的话也是需要在企业缴纳的。
2021-10-20 14: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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