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8-10 10:22

国税函 2009 3号:《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企业的”怎么理解:因为企业给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其实也是企业出钱,企业给个人缴纳的企业部分也是企业出钱

邹老师 解答

2016-08-10 09:49

你好,包括的,是工资薪金总额

邹老师 解答

2016-08-10 10:38

你好,这里其实就是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明细的解释
与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不是一个概念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不是必须计提缴纳。
2020-07-15 07:47:18
您好: 是需要计提的。
2020-04-24 15:16:04
一般工会经费是季度申报缴纳的,我们就是季度末计提,季度初交缴纳,按月计提缴纳的话,就是月末计提,月初缴纳
2019-03-10 07:35:50
一般按月缴纳就按月计提,按季度缴纳就按季度计提。
2021-08-17 20:43:01
你好 多计提和多交的红冲 
2021-08-11 15:20:0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