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公司再另一个城市新设立了一家公司,本公司得员工在我们公司办理了离职,去了我们外地新设立得公司,这几位员工,8月份发7月工资是从新公司发的,但是我在计算员工工资时,还是按之前得累计算的,没有重新从头开始算,这个月再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新公司员工在原公司得累计税费,累计扣除数都带不过来,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做呢?
个性的绿草
于2020-09-04 09:39 发布 897次浏览
- 送心意
森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9-04 09:40
同学你好,正常报,年度汇算清缴就可以重新计税,多退少补。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各地规定不一样,这个要问你的专管员的.
2018-07-10 15:24:40

你好 ; 你是次月发放的话 那么你 2月报的是1月发的工资个税 (也就是 你12月工资 )
2022-02-10 14:29:42

你好,工资申报的是工资薪金所得,需要申报的
2019-07-10 20:19:47

您好:如果是每个月固定给所有员工的补贴,就要缴纳个人所得说。如果只是个别岗位因工作需要而报销,不用缴纳。
2019-04-12 12:17:31

您好,需要到税务局开通网上申报功能就行了。
2018-09-05 2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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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的绿草 追问
2020-09-04 13:41
森林老师 解答
2020-09-04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