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与实际金额不符的问题 我公司的上月电费为15191.09元,发票没有收到,就作为待抵扣税金入账,现在收到电费发票为15190.9元,与上月入账金额相差0.19元,等于说上月电费多出了0.16元,待抵扣税金多了0.03元,现在我应该如何调整,才能平账

辛勤的月亮
于2014-09-10 11:42 发布 824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4-09-10 11:47
1.可以直接做一个调账凭证;借 应付账款 0.19 贷 费用 0.1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03;
2.也可以把上月的凭证红字冲销,再按收到的发票记一笔正确的。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如果说您本月开出的负数发票大于正常的蓝字发票的话,那么就会导致本月附表一的负数申报,这个您需要到税务机关申请“开通增值税附表一负数申报”就可以了。
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2019-03-21 15:51:37
新年好,多开的发票2月能红冲的,没有什么风险
2022-02-12 16:57:56
你好是财务报表上的收入额,所以作废是不算的,冲红是减掉的
2019-08-02 16:57:46
负数说明你要冲减当期的成本金额
2019-07-08 19:15:04
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是很常见的事情。
主要有几种:
1、开票方(收款方)优惠,不计零头,但不愿做返利开红票手续;
2、报销人让开票方故意多开,以便报销时可以虚报。
账务处理时,应该按实际付款金额入账,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的,不受影响。发票金额小于付款金额的,应该补足发票。
从管理上讲,应该严格审核采购项目金额,杜绝上面所讲的第二种情况发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
1、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应冲减的进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X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2、普通发票,做营业外收入,交所得税
2018-04-24 14: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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