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发出存货成本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2019年12月1日,A原材料结存数量500千克,“原材料”科目期初借方余额8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8日,外购A原材料2015千克,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21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73万元,运输费2万元,保险费1万元(均不考虑增值税),运输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15千克,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2)15日,向乙公司销售A原材料300千克,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5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65万元,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小莫
于2020-08-23 22:15 发布 237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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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开进来的,前者不能抵扣,后者可以抵扣,开出去的,一样的计税的。
2017-04-08 12:45:23

你好,不一定都是专用发票,也可能取得普通发票的
2018-05-21 15:25:33

也可以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2020-09-16 10:55:13

您好,小规模纳税人给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开给小规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不可以抵扣。
2020-07-06 20:25:06

是的
2016-04-22 15: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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