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 我发现2018年度,工资实际发放比计提的少。计提是159783,实发是267595.5 。实发比计提多了107812.5 。但是个税申报一直是按照计提数报的,全年个税工资共申报15978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工资也都时按照计提数159783来做的。 1. 请问,那我多发的107812.5(没有在所得税前扣除)是不是不需要补交个税啊? 2. 对于这种以前年度计提和实发不符的,还用做调整吗?要怎么调整呢? 3.个税申报方面,不用补交个税吧?
允畅
于2020-08-11 10:54 发布 121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8-11 11:19
1.需要交个税的
2.要做调整,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要补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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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汇算清缴不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业务不复杂的话,汇算清缴不难
2021-02-25 19:17:16

前者是企业做的,后者是个体户做的
2020-02-11 12:19:05

这个需要看你税局要求不,不要求可以不做
2020-02-11 21:11:39

你好,还有一个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汇算清交。
2022-01-20 10:50:04

您好
已经过了汇算清缴申报期 要修改的话 要去税务大厅
2019-09-28 1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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