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黄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6-07-12 15:43

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八条的规定,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因此,销货方需将红字发票的抵扣联及发票联寄给购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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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 您单位开不出红字发票信息表哈
2020-08-29 10:52:09
没有认证的是销售方开红字发票信息表
2020-07-15 14:34:42
你好同学 一般撤销就好了| 可以正常的认证的,然后这个红字是下月就可以做进去了
2020-04-07 11:36:21
购买方应将之前的发票二三联给回到销售方? 不用退 而不是购买方仍需要销售方开的红字申请表发票? 负数发票还要给购买方两份
2020-02-28 13:59:18
您好 请问是您单位没有给对方么
2019-07-16 13: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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