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票抬头的问题,我单位ABC,我单位的建设名为ABC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未结束,建设单位和营业单位独立做账,期间部分建设单位无法报销的发票拿到了我们单位报销,因此单位抬头为建设单位的抬头,这样操作,会有问题吗?
古月
于2016-07-12 11:55 发布 830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6-07-12 11:58
我单位的建设单位名字就在我们单位后面加个工程建设指挥部,即为xxx工程建设指挥部 我们单位就是xxx,相关联的2个单位,独立核算,但是发票有时候建设单位报不了拿回我们自己单位报销,这样子没关系吗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按规定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单位是不可以的,发票抬头必须和付款单位一致
2016-07-12 11:58:28
是的,要企业的名称 ,不然税局不然扣除
2018-05-24 16:22:02
您好,这个肯定是不行的
2022-01-26 16:19:22
你好!金额不大可以,但是存在查账风险,看看对发票的要求:
根据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2008]159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支出税前扣除的相关性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对相关性的具体判断一般是从支出发生的根源和性质方面进行分析,而不是看费用支出的结果。
常见的发票抬头为个人、属于与企业取得收入相关的支出包括以下项目:
²出差交通费:员工出差购买的飞机票、意外保险等,必须是员工个人的名字;
²办公通讯费:手机登记为员工个人,发票也开给个人;
²出差住宿费:以个人名义入住酒店旅馆的住宿费,发票抬头一般为个人;
²住房补贴:企业发放住房补贴,特别是外籍个人,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²
企业招聘员工,聘请专家、顾问等,承担对方来回差旅费用:飞机票等是相关个人的名字,并且对方还不一定是公司的员工;
员工入职体检费用: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取得的财政票据或发票是开给员工个人;
企业请个人办理事项:按照合同约定个人办
2015-12-06 10:49:06
你单位给你报销的是吗
2019-11-02 19: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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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解答
2016-07-12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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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2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