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急,总货款是2855000,已经付款了220W了 现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请问实缴过注册资本,自然人股权转让时还要缴纳个 问
如果转让价不超出实缴的金额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
2×24年12月31日,甲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购买工业风扇计入什么费用? 问
那个计入制造费用-机物料消耗 答
老师我问下,补的以前年度的增值税,附加税,由于少报 问
借:应收账款 贷:未分配利润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答

从农业生产者处购买产品花费70万,人工花费20万,水花费10万,如果产品被盗,求转出进项税额
答: 你好,这些开的都是专票吗?
老师,生产与销售的进项税额不可以加计抵减么,必须是纯生产的才可以是吗?
答: 满足这个就可以加计抵减了,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乘以1–10%是扣除进项税额吗?烟叶生产烟丝扣除率不是13%吗?
答: 你好,现在农产品改了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