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老师,本来正常是甲公司从A公司提货供给C公司,但由于甲公司资金不足,需要B公司垫资,约定是收取月息1分2的利息,所以由B公司直接开票给C公司,甲公司扣除B公司应收利息后直接开给B公司,这部份利息是他们的纯利润,所以发票所产生的税额约定由甲公司承担,我想问下的是以100万货款为例,月利息就是12000,B公司开100万的发票给C公司,甲公司对B公司应承担的差额部分税额是不是12000/1.13x0.13呢?还是12000x0.13
冰蓝色
于2020-07-28 09:12 发布 49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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