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孝彬老师,追问次数用完,确定直接在9月确认收入 问
您好,不会的,首先收到到不代表达到收入确认条件了,另外这么小的金额税务哪会去在意,本身没有增值税,我们的利润也不是正吧,我估计不为正,因为收入都没有,这笔还是走账的 答
企业取得的资产或资产负债组合应构成业务,不构成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湖北省内的公司要做受益人备案吗? 问
你好,正在回复题目 答
如果计提了盈余公积,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利配利润如 问
同学,你好 未利配利润要减少这部分 答
老师,你好!请问下公司付给税务师事务所咨询服务费4 问
那个根据业务需要支付是合理的 答

老师,这道题为什么选择B?
答: 您好,就是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合计金额相加等于700
老师,这道题为什么选择B,
答: 你好,甲发出招标,是属于要约邀请;乙发出投票书属于要约;甲发出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 招标投标的整个过程是一个签订合同的过程。 招标代理则是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为招标人找一个完成招标项目的人,即选一个既有能力又经济的合同伙伴。既然是签订合同的过程,就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行事。《合同法》中的“要约-承诺”是合同的基本过程,是受法律保护的,一旦要约成立(即到达受约人处),发出的一方即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同样,承诺成立,发出承诺的一方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下面分析一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各个阶段与“要约-承诺”之间的关系。 一、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是一个“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不是意思表示,是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引诱的不是一个,而是不少于三个,所以应广而告之。要约邀请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你不想向我发出要约,可以不参加这个活动,如果你有兴趣,可以按照我要约邀请中的规定(这里使用“规定”这个词而不是“协商”,还不是因为现在是买方市场)来了解如果参加,还需要多知道那些内容。 我在要约邀请中规定了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规定了什么样的人可以向我发出要约。 二、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编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项目情况进行详细阐述,并初步规定(这里又是规定,不是协商)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使发出要约的人了解更多的项目情况。 三、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其实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才是比较重要的环节,因为要约人的所有法律责任在这一时刻成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包括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均应在这一时刻之前),即要约成立。 四、评标、推荐和确定中标人 从众多发出要约的人中选出最优秀的法律意思表示人。 五、发出中标通知书 发出中标通知书,即承诺成立。《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是由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这是《合同法》中规定的法律地位能否成立的重要问题,所以以招标代理机构名义发出中标通知书,总归不符合法律规定,有些篡权的味道。中标通知书是承诺人的第一承诺,是确定合同主体的第一个正式文件,可不能儿戏。如果中标人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是代理机构名义发出的,那么一旦发生问题,招标人可以否认其合法性,到时约定俗成的东西,就没有法律依据了,官司难打。虽然一般不会发生,但合同主体还是清楚点比较好,也是投标人的权利。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为什么这道题选择B????????????
答: 您好,这是计划成本分配法的特点,主要是为了简化计算;计划成本分配法的特点是辅助生产为各受益单位提供的劳务或产品,都按劳务或产 品的计划单位成本进行分配,辅助生产车间实际发生的费用与按计划单位成本分配转出的费用之间的差额采用简化计算方法全部计人管理费用。这种方法便于考核和分析各受 益单位的成本,有利于分清各单位的经济责任,但成本分配不够准确。这种分配方法适用于辅助生产劳务或产品计划单位成本比较准确的企业。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小林老师 解答
2020-07-21 19:18
努力努力再努力🌙 追问
2020-07-21 19:26
小林老师 解答
2020-07-21 19:35
努力努力再努力🌙 追问
2020-07-21 19:38
小林老师 解答
2020-07-21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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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 19:45
努力努力再努力🌙 追问
2020-07-21 19:47
小林老师 解答
2020-07-21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