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向农民收购一批农产品,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100000元。该批农产品80%用于销售,售价为120000,其余20%用于职工福利。(2)购进p商品40000元,取得普通发票。(3)销售M商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464000元,另收取商品优质费5800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销售农产品增值税率为10%要求:根据上述材料,计算M公司本月应纳增值税(上月未抵扣进项税为2000元)

无限的宝贝
于2020-07-09 11:48 发布 115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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