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可以指导一下,我注销一个公司,那个公司没有营业过任何业务的,我于5月19日公示,7月2日公示期满的。现在交资料去工商局,他话我要重新做的,因为其中一个股东已经不在了,要我去公证处写什么证明,然后重新再申请注销的。这个有没有其他办法搞好呀?因为我当时是选择简易注销的,如果按照工商局要求去办理,下次是不是就不能按简易注销程序办理了呀?

安详的小蝴蝶
于2020-07-09 09:32 发布 975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20-07-0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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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9 10:01:31
你好,办理股权转让,先去做税务变更,然后再工商
2020-03-05 11:53:29
你好,代持协议法律上有效的。
2018-09-12 16:55:59
你好,这个就需要看你当地工商局系统信息更新情况了
一般5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更新了
2020-06-22 17:26:36
你好!是的,在工商局,但是也要去税局
一般2个星期差不多了。
2017-10-20 15: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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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07-09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