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返还金额为0.41,自行算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但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时,系统自动默认为本期免税额为0.1 那么,我的分录应该为 收到个税返还 借:银行存款0.4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0.1 季度未到30万免征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0.1 贷:营业外收入-个税返还 0.4 这样对么
会计小白_ph533158
于2020-07-07 20:10 发布 979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7-07 20:12
借:银行存款0.41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0.41/(1+6%)*6% ,出来税额没有这个0.1 你看这个,这个是根据不含税算的,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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