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何江何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6-30 09:36
你好同学,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八款将财产租赁所得界定为: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而六款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界定为: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显而易见同为所得税法系,但个人所得税法将土地使用权认定为租赁收入而非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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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这样的,在年度计算的时候,和平时预扣预缴不一样,就算不超过4000元,也是按照80%算的
2022-11-05 21:53:35
学员您好,您的问题具体是什么?有截图吗?
2022-04-26 21:22:13
您好,不是属于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按照财产转让所得20%缴纳个税。
2022-03-31 17:13:46
是的,你没有猜错。转让土地使用权不是特许权,但是使用所得依然是从1-20%不等。比如,如果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就以市场价格出租使用。
2023-03-20 11:19:06
你好,汇算清缴时应该缴纳个税=2.4*12+1.3*0.8*3+6*0.8*0.7+2*-0.5*12-0.2*12-0.15*12-0.18*12=24.52*0.2-16920=32120元
2022-03-24 15: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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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言 追问
2020-06-30 09:37
何江何老师 解答
2020-06-30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