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建筑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生产自产自用混凝土,也有部分销售,按3%简易征收增值税,达到500万,是否可以继续简易征收?,如果已经变成一般纳税人了,现在是否可以再申请简易征收?,谢谢
感性的小鸭子
于2020-06-29 15:33 发布 1806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6-29 15:35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可简易按3%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3个点
2017-03-15 17:26:30

你好,你可以比较一下哪种情况下的增值税税负率更低
2017-07-06 11:39:27

你好,增值税就算简易增值税呀(*^▽^*)
2019-08-01 17:06:42

2.建筑服务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021-12-27 10:56:18

你好,可以扣除分包的款项交增值税
2019-11-16 22:22:5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感性的小鸭子 追问
2020-06-29 15:37
maize老师 解答
2020-06-29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