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承包一个公司食堂,对方公司将食堂承包服务费和水电费打到我公司账户,我们只收服务费,水电费原封不动又退回到对方公司账户。(员工按食堂成本费用平摊扣伙食费)对方不要求开发票,我本来准备这个季度做无票收入申报纳税,但是我们公司免税销售额度用不完,同事建议把发票开出来,反正额度用不完,目前水电费还没有退回对方,我准备入账的时候做的分录:借:银行存款 11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10000 其他应付款—水电费5000 等付水电费的时候从银行账走5000到对方公司,然后就主营业务收入报税,目前纠结的问题是对方不要票,我还需不需要开票?发票只开收入部分又与入账金额又不符,做无票收入申报有什么税务风险吗?

joycekok
于2020-06-29 10:38 发布 117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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