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再转入投资收益,税法规定未实现收益不纳税,在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要调减,之后出售年度在调增,一增一减不是没有了吗?那是什么时候纳所得税?

多多
于2020-06-28 22:28 发布 3647次浏览
- 送心意
宇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2020-06-28 23:12
一增一减只是调整的金额总额前后为零,但是实际税已经在利润里面缴纳了。比如利润总额1000万,里面这个收益是100万,先调减,那么本年度就是按照900万缴纳,第二年比如利润总额还是1000万,加回去,那么第二年就是1100万纳税,两年合计还是2000万,这个只是消除了暂时性差异,对最后的总纳税不变。假设不存在调整,就是1000+1000=2000,第一年的1000已经包括了收益的利润100万,已经纳入计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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