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6-22 14:06
您好!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不过这是后面的操作了,要先向税局报告,然后登报声明,然后接受税局处罚,再做上面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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