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是餐饮住宿一般纳税人,享受疫情期间住宿、餐饮免征值税收入,请问如下哪些进项税需要转出:第三方平台(携程网)预订服务费;酒店内部车辆的燃油费;客房电信服务的互联网接入费,基础、增值电信通信服务费;酒店硬件设施维修采购的一些配件;水费、电费、天燃气等这些产生的进项
牛牛
于2020-06-23 10:14 发布 1183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6-23 10:19
你好 这些 可以留着以后抵减的 。不需要转出 符合抵扣条件的 留着以后抵减 。 现在这个疫情免增值税的情况是暂时的 12月末就截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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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牛 追问
2020-06-23 10:32
meizi老师 解答
2020-06-23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