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相对记载事项有哪些

粗心的帅哥
于2020-06-19 08:14 发布 4787次浏览
- 送心意
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6-19 08:41
1.
有关事项.有关事项是指背书bai的具体目的,即在背书时是为了du转让票据权利,还是将一定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zhi,或者是设定质押.这些事项必须在票据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清楚,以明确背书的法律后果.
2.
被背书人的名称.被背书人的名称,是指接受背书人对票据权利的转让、授权或者质押并取得票据的人的名称.如前所述,为了使票据流通所有的经手之人,在票据上都有比较确切的记录,以加强票据流通的安全性,并便于处理一旦发生的纠纷和其他票据转让中的问题,我国的票据实行记名背书的方式,而不允许空白背书.
3.
背书人的签章.背书人必须按规定签章.因为持票人将自己的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授予他人代为行使或者进行质押,只有在背书时签章,才表明是其真实意思,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每个背书签章人,都对其后手所持票据的承兑和付款承担责任.同时,对被背书人来讲,票据背书所记载的背书人,是其行使追索权的相对人,最终的持票人和已清偿票据债务的人都可以向票据背面记载的。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保证人必须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保证人签章。
因此是必须记载事项
2022-04-05 07:21:01
你好,因为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2020-07-19 17:23:59
Excel筛选可以选择包含某字段的项目,筛选里文本筛选,选“包含”
2020-07-18 14:23:48
是的,保证人的名称和住所,这个不是绝对记载思想。D,这里说得太绝对了。
2020-05-23 22:28:25
你好,伪造是对签章进行修改,变造是对签章以外的事项进行修改
2020-04-03 23: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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