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3%降到了1%。在3月份开具发票的时候,征收率为1%,但是纳税申报的时候税率按照3%来申报的(申报表上显示的免税税率是按照3%来计算的)遇到这样的税收差,账上应交增值税是借方,遇到这样的问题怎么做分录呢?以前在缴纳增值税的时候是: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现在增值税由于税收减免,账上的数据和申报表的数据就不匹配。账上显示应交增值税存在借方余额,实际上又不,这样的问题怎么处理嗯?
苑尔
于2020-06-17 10:58 发布 258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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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公司当期有应交增值税吗?
2018-10-10 15:29:02

您好,不需要的,一般情况下,到季末再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就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增值税就行了,也不需要设置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来处理的。
2018-06-04 22:16:47

一般纳税人结转增值税,是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就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就可以了。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对税的核算没有一般纳税人复杂
2018-04-01 12:00:09

您好!季度一起结转就好了。
2017-12-19 17:09:30

您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就可以了。
2018-05-17 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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