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老师,嵌入式软件退税,如果选第三种方法计算硬件销售额,就必须是按硬件成本*(1+10%), 那如果成本利润率大于10%不能勾第三种方法么?如果勾选第三种方法,税局会觉得有问题么? 还有就是选 第一种方法确认硬件销售额,具体怎么算出来硬件的销售额呢? 我们要是在开票时提前按一定比例算好的软、硬件销售额。等成本出来的时候,硬件成本利润率大10%,那这个应该选第几种方式,税局是否会对此有疑问呢? 期待老师的回复,谢谢!

李芳
于2020-06-12 15:16 发布 335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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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 追问
2020-06-13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