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税务局2020年第13号文件:。。。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因为有些客户要求,是否可以不选择此项 优惠政策,仍按原来的 3%开具发票?
夏末
于2020-06-03 10:50 发布 2818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6-03 10:51
你好,可以,是可以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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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5%税率,没有优惠的
2021-08-18 17:03:40

您好
请问是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么
2019-11-25 22:09:10

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有优惠政策吗?
小微企业有,
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不能享受月收入小于3万,季收入小于9万不交增值税的优惠
专票部分不可以,普通部分不超过可以
2018-12-07 15:54:33

需要计提增值税及附加税,不交时,作为减免税费,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2017-08-09 17:14:11

小规模纳税人,看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2号公告,就是季度收入小于30万元,免交增值税及增值税的附加税,季度收入大于30万元,正常交增值税,增值税的附加税减半征收
2019-07-10 15: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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