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损失(即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需要转出进项税分录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我不太懂为什么是这样做?如果这笔分录是对的,那么,可否帮我,如何将这块原材料被盗的原材料处理掉?发现时,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库存商品 处理时,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可是这样上面的那种进项税转出,又是借:原材料,可是原材料不是已经要被处理掉了吗?所以有点乱,可否帮忙整理一下,那个分录(要包含进项税转出)谢谢

木木
于2016-06-08 15:01 发布 316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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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解答
2016-06-08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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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8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