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一个问题,我们领导外籍华人报销去年的费用,他每年有40万的津贴是免税的,其中他报销了小孩学费17万(2019年下半学期和2020年上半学期),由于疫情,没去上课,领导要求学校退学费,学校要退回当时的发票,然后才能退款,现在这样导致了,1.去年等于多报销了2.是不是可以抽出去年的发票,然后换成新的发票(我认为是不行的),这这个学费又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你能不能建议一下怎么处理比较好?

六六
于2020-06-01 09:37 发布 661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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