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在刚开业,对公账户上有向股东借款10万,用来买原材料和日常支出,买原材料每一笔支出都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日常支出,比如保洁费,塑钢窗安装费,人工费,这些都转给了个人,没有发票,这样合理吗?我们不作为成本费用,纳税调整可以吗?
太阳当空照
于2020-05-26 18:42 发布 848次浏览
- 送心意
何江何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5-26 18:43
你好同学,你们可以不当成成本费用,纳税调出来就好了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你们可以不当成成本费用,纳税调出来就好了
2020-05-26 18:43:12

您好, 这个可以的,只在确认收入就可以了
2024-01-21 15:22:31

你好 金额小的话是可以的
2019-03-14 14:20:09

你好,不可以,需要汇款到单位公户
2019-12-10 16:50:08

借;原材料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016-05-23 09:47:2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太阳当空照 追问
2020-05-26 18:44
何江何老师 解答
2020-05-26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