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0-05-15 17:09

你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如果个人部分是公司承担  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星空 追问

2020-05-15 17:11

谢谢老师

meizi老师 解答

2020-05-15 17:18

没事的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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