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准备开个律师事务所请问老师成立有限公司 问
同学,你好 作者:陈超明律师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28436583/answer/1556277810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1.设立要求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设立,必须由2个(包含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中至少有一名是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设立,可由1-50个股东出资设立,不能以劳务出资。2、风险承担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治理结构合伙企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是权力机构。4、份额或股权转让合伙企业:对外转让,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约定除外);对内互相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章程有规定按照规定,没有规定,其他股东过半同意,可进行转让,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对内互相转让,自由转让。5、新增合伙人或股东合伙企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入伙的新普通合伙人与原普通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全体2/3以上表决权同意即可增资,引入新股东。6、利润分配合伙企业:人人平等,责权相当。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有限责任公司:同股同权,按照占有股权的比例相应分配利润,承担风险,更强调资本的联合。其中:根据章程可约定按照实缴比例or认缴比例分配。7、税务承担合伙企业:先分后税,对合伙企业本身不征税,只对合伙人征税。合伙人是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缴纳企业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自然人的股东分红,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
老师您好,我们收到第三方平台发票,人力资源服务费* 问
同学,你好 管理费用-服务费 答
请问老师,合同资产、合同负债都是根据合同来确认,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合并工资薪金申报个税的福利费需要填入到企 问
同学,你好 你福利费,能区分到个人,申报个税的。就需要 答
老师 我们有个小规模纳税人公司 可以弄个分公司 问
可以的,没问题的哈 答

怎样区分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
答: 同学你好,具体区别参考图片
怎样区分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
答: 你好 : 1、“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的叫法,通常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例如,工业企业按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划分,将收入2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少于300人的划分为小微企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小于4亿元,从业人员大于300人小于1000人的划分为中型企业。 在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缴税政策中对中小微制造企业的划分,仅按收入指标划分,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为制造业中型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为小微企业。 2、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 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这类企业规模也较小,一般认为属于小微企业。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区别在哪里,判断小微企业及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是什么
答: 广义上的小微企业,是指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划分的企业,是指所有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还包括了的个体工商户。其标准是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共划分了16个行业。如: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零售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狭义上的小微企业,特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它的标准则是根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员、资产总额三个指标制定,共划分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两大行业。包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而且工业企业的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由此可见,工信部划分的小微企业标准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划分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不仅在判定指标上,而且在判定指标的数值上也不尽相同。小微企业不等于小型微利企业。并非所有广义上的小微企业都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只有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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