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问下:我司是建筑公司,我方是某个项目的劳务分包这块,总承建商由于特殊情况帮我们代付了一部分劳务工人的工资,这就涉及到我方如何报这部分人的工资,比如张三应发5000,总承建方代付了2000,我们还应该付3000,我们如何申报张三的工资,是报3000还是5000,对方代付的这个也没过我司的账,这种申报工资申报多少合适?工资剩余部分又如何处理合适吗

莲顺
于2020-05-13 18:04 发布 99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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