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问下:我司是建筑公司,我方是某个项目的劳务分包这块,总承建商由于特殊情况帮我们代付了一部分劳务工人的工资,这就涉及到我方如何报这部分人的工资,比如张三应发5000,总承建方代付了2000,我们还应该付3000,我们如何申报张三的工资,是报3000还是5000,对方代付的这个也没过我司的账,这种申报工资申报多少合适?工资剩余部分又如何处理合适吗
莲顺
于2020-05-13 18:04 发布 883次浏览
- 送心意
洛洛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5-13 18:22
您好,工资都由你申报5000,因为总承包方不会给你申报个税的,剩余部分你正常发放就好了,总包代付的你视同收到了工程款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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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资都由你申报5000,因为总承包方不会给你申报个税的,剩余部分你正常发放就好了,总包代付的你视同收到了工程款就可以。
2020-05-13 18:22:48

你好,同学。
如果是企业项目在外地,那么去外地需要预缴个税,然后正常申报时可以抵扣预缴的部分。
2019-03-05 17:30:44

你好,发放的次月进行申报。
2021-04-22 15:40:52

你好!你的问题是什么呢
2019-05-28 17:26:11

不用
劳务公司申报
2022-04-03 12: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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