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我公司买了一批口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给武汉相关机构和医院。 借:库存商品等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我申报增值税是包含了对外捐赠的这笔数,但是我所得税里面因为没有进收入或者成本,所以不包含这个捐赠的金额,我是不是按我上面做的分录就可以了,然后企业所得税到了汇算清缴的时候再调整对吧

Emaly
于2020-05-11 15:40 发布 112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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