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一下我公司现有软件A属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正在研发软件B也属于即征即退,还未研发成功。在研发软件A的时候时间较长,在研发软件A期间取得的进项在前期已按一般项目进项税抵扣,那我现在销售软件A产生销项税,可以用研发软件B取得的进项税抵扣软件A的销项吗?

唐宋元明清
于2020-05-08 17:17 发布 88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5-08 17:26
你好,这个不可以的哦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应当是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2017-11-08 16:31:54
同学你好
勾选之后申报表表二填写进项,然后自动抵扣销项的
2020-11-27 08:16:40
您好!一般是销项减去进项。
2016-04-08 18:31:35
可以的,可以用进项税抵扣的
2020-07-08 12:53:59
你好,这个不可以的哦
2020-05-08 17:26:3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唐宋元明清 追问
2020-05-08 17:28
朴老师 解答
2020-05-08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