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老师您好,请教您,我们的有赞店铺有个活动,就是我们和一个公司合作,他们有母婴销售的客户资源会员,我们先付给那个公司10万元作为推广费,然后他们把这个钱返给他们的会员,让他们的会员在我们的商城用这个返回的钱下单买东西,等于这部分钱又能作为收入回到我们账户上,同时货品是另一家合作公司给我们提供的货品,您看这种情况,先付出的10万推广费用,没有发票,只能先计入销售费用推广费,再汇算清缴调增对吗?另外,因为是关系公司提供的货品,我们销售,我们怎样做账?是按接受捐赠吗,这部分货品计入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再正常做销售吗?
烟花懿冷
于2020-04-30 17:14 发布 758次浏览
- 送心意
慧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4-30 18:13
您好,推广费纳税调增就可以了,提供给你们的货品是赠送给你们的是吗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推广费纳税调增就可以了,提供给你们的货品是赠送给你们的是吗
2020-04-30 18:13:49

你好,
对的,
2020-05-07 15:03:23

这个是不用纳税调增的
2020-03-07 12:38:50

不可以的,做到销售费用里面。
2022-04-13 12:19:47

你好!可以计入销售费用广宣费
2020-05-14 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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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懿冷 追问
2020-04-30 19:38
慧老师 解答
2020-04-30 19:45
烟花懿冷 追问
2020-04-30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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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0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