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我公司是2017年2月认定一般纳税人,是现代服务业。2019年1-12月现代服务销售额占比为79%,前期没加计抵减增值税。我是4月刚接手不熟悉政策,请问老师去年4月至今年3月进项税可以在今年4月份进行加计抵减吗?加计抵减要向税务部门申请吗?老师指教。
铃
于2020-04-26 15:50 发布 956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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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你向你税务部门申请一下,看他是否同意你补加计抵减。
2020-04-26 15:51:42

你好,就是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尚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在要认定的意思
2021-04-28 10:05:12

你好,可以通过这个界面查询打印
2021-06-09 10:06:48

你好,可以在国税网站打印的。
2019-02-13 10:24:07

你好,不可以了,现在是大厅认定时打印的
2019-05-22 0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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