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之前有三个项目是挂靠的,老板以前也没有会计不懂税,跟别人挂靠的时候工地用材料也没有发票,给挂靠公司提供成本票都是经过第三方转了一道按照劳务30%-35%提供剩下是材料,挂靠的项目都是存在甲供材的,所以自己需要提供的进项也不是很多,现在我们有资质了有了自己的项目,但是这两个项目都是没有甲供材,虽然现在工地使用材料有的有发票但是远远不够成本票。还有劳务这方面,实际施工是由几个班组构成,包工头带着他的工人。我是这么想,让每个包工头成立自己的个体户,每期结算时算好该付的工资打到对公账户,由他申报工资直接打到对公账户这样他的个体户也有了成本不用交税,不知道可不可行

appleingo
于2020-04-24 11:32 发布 848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