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现在有一个客户要求开票客户名收货单位 问
需要客户提供一个说明, 为什么收货单位与签合同的单位不一致 比如,对方未收货直接销售给收货单位 要求您直接给收货单位发货 或者其他合理情形 答
多选题 如果同时存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且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汽车租赁公司法人贷款给公司,走的法人贷,车辆可以 问
车辆发票抬头是公司,才可以 答
甲公司生产和销售两种产品,产品A的销售价格和变动 问
1. 确定销售占比:每销售4个A、1个B,总销量共5份,A占比4/5 = 0.8 ,B占比1/5 = 0.2 (你说的0.6是笔误 )。 2. 计算加权边际贡献:A单位边际贡献18 - 12 = 6元,B单位边际贡献22 - 14 = 8元,加权边际贡献= 0.8×6 + 0.2×8 = 6.4元 。 3. 求总销量:根据经营利润公式,设总销量为x,28800 = 6.4x - 38400 ,解得x = 10500单位 ,即甲公司售出10500单位产品。 答
老师,选项C,D 不明白,能画图讲解下吗、? 问
同学你好,我给你解答 答

在不同地方施工每个地方都需要预缴税款吗
答: 一、异地施工为什么要预缴? 建筑产品在空间上具备不可移动性,在营业税税制下,建筑业的流转税是在施工所在地缴纳的。笔者在上篇文章中提到,增值税的纳税主体和纳税地点是以机构为界定基点,机构作为纳税主体,机构所在地作为纳税申报地点,可以称得上是增值税税制的“法统”。建筑业改为增值税以后,如何处理机构所在地和税源产生地空间上的分离,从而保证地方财政不减收、税制保持一贯性以及纳税人利益不受损三者目标相统一,是政策制定者不可回避的问题。 为减少改革阻力,降低地方保护主义的动机(如要求施工企业在当地成立分子公司),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文)指出,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在此原则下,财税[2016]36号文以及税总2016年17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发生纳税义务时首先按照规定的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税款(保证当地财政不减收),然后按规定的方法在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增值税(保证增值税制的一贯性),并对跨省级行政区域预缴税款畸高情形规定了调整政策(保护纳税人利益)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在异地县里施工,预缴税款怎么计算
答: 你好同学,预交税款是按开发票金额是2%交增值税,0.2%所得税的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异地施工项目,还没有预缴税款,可不可以先开票出来?
答: 你好,可以先开发票,然后再去交


苗条的毛衣 追问
2020-04-17 16:26
邹老师 解答
2020-04-17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