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般纳税人)将一幢办公大楼的建造工程出包给有福公司(一般纳税人)承建,按发包工程进度向有福公司结算进度款100万元,增值税税额9万元。11月11日,工程完工后,补付工程款50万元,增值税税额4.5万元。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会计分录如下:
任豪
于2020-04-13 18:34 发布 1515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4-13 18:37
你好
借:在建工程 100
借:应交税费——应增(进) 9
贷:银行存款 109
借:在建工程 50
借:应交税费——应增(进) 4.5
贷:银行存款 54.5
借:固定资产 150
贷:在建工程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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