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季报,2020年第一季度1、2月未开具发票,3月份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03万=销售额100万+税3万,按3%税率开的, 如果想要享受按1%减征政策,是要将已开的3%的发票冲红重开1%的专票? 还是可以直接减按1%税率申报呢? 如某企业销售货物含税销售额103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填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第1栏、第2栏的“货物及劳务”列,按3%计算的税额3万元填入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按2%计算的减征额2万元填入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减免税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按1%计算的实际应纳税额1万元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第20栏“应纳税额合计”。
婷20190423
于2020-04-13 08:22 发布 148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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