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借钱给别人2019年12月到-2020年6月,但是约定利息在2019年12月一次性支付,在一次性支付时,就作为收入可以吗?
飯糰兒
于2020-04-12 10:05 发布 642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苏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0-04-12 10:06
你好 可以在2019年12月,一次性确认收入。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同学,不是的,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020-03-24 14:04:23

六月一日,企业从银行借入70000,偿还期为6个月,利息为百分之零点六,按季支付,企业已收入并存入银行
2015-11-04 15:06:55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2018-08-01 15:44:22

你好 可以在2019年12月,一次性确认收入。
2020-04-12 10:06:07

同学你好
1:存款利息是不征税项目的,所以肯定是不能减去存款利息的
2:转贷利息(其实这个可能也是别人把钱存这里,然后你们贷款出去,本质应该也是存款利息的一种,税法是不让减去的。贷款服务没有说可以差额计税的
2021-08-31 23: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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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糰兒 追问
2020-04-12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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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2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