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为新建生产线,于2018年1月1日向中国银行市分行取得3年期借款60万元,款划存银行存款户;年利率6%,每年年末支付借款利息;该企业取得借款后将其款项一次性全部投入工程,各年利息均于年末以存款支付,借款和最后一期利息在借款到期时以银行存款偿清。工程于2018年1月1日开工,至2020年9月30日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要求: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1.2018年1月1日取得借款;2.借款投入使用;3.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年末计息;4.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年末付息;5.2020年9月30日计息(1月至9月);6.在建工程完工,“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7.2020年12月31日,年末付息并归还借款本金。
诚心的口红
于2020-04-09 12:21 发布 407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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