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收到一项服务,对方给我们开了6%的专票,现在我们给别人提供货物的时候把这一项服务作为价外费用提供给客户,我们向客户开13%的专票。但是我们不从中赚钱,我们应该开多少金额合适?怎么计算呢?

可爱的自行车
于2020-04-07 16:11 发布 2036次浏览
-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20-04-07 16:18
你好,你是指要换算成13%,设这项服为M不含税,计算公式=M(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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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通常应被视为价外费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在易公司销售煤炭给电厂的案例中,易公司每吨向煤矿收取的 50 元服务费,是在销售煤炭的过程中额外收取的费用,符合价外费用的定义。
虽然该费用名义上是作为代煤矿完成电煤指标的服务费,但实际上是与煤炭销售相关的额外收费。
2024-09-01 04:10:54
联邦快递给开的专票运输服务价外费用可以抵扣。
2024-12-11 14:57:07
你好,是的,你说的很对,这个是代别人收的,后期要还的,不是企业自己承担的
2020-06-21 08:46:31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啊
2022-11-24 15:40:45
你好是的,入到明细里面的。
2020-06-18 10: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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