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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着的眼睛
于2020-03-31 19:43 发布 2555次浏览
陈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3-31 20:25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执着的眼睛 追问
2020-03-31 20:35
公式是什么呢
陈老师 解答
2020-03-31 20:38
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无公式2、需要纳税时的公式如下 1、当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当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3、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一)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二)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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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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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 解答
2020-03-3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