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2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 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将直接用于销售(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 老师请问下这里委托加工物资入账成本是不是等于组合计税价格?
韦园园
于2020-03-30 10:22 发布 2205次浏览
- 送心意
宇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2020-03-30 10:30
你好,收回直接销售,那么消费税也计入成本,这个入账价值就是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对的。辛苦啦
继续努力,祝你顺利过关。
2020-05-22 22:08:58

你好,借:在建工程 57000 贷:库存商品500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7000
应纳消费税=70000*10%
2019-11-11 14:24:32

同学你好,这样理解的对吗?——是对的;
2022-04-25 09:41:40

你好,则该项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20万%2B5万%2B6万)/(1—5%)
2022-04-13 09:14:02

你好:
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360000×17%=61200(元)
2021-03-10 12: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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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飞老师 解答
2020-03-30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