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是建筑装饰业一般纳税人,现在我收款从甲方收了50万的银行汇票当时我收款的时候没注意汇票上的背书单位并没有甲方盖章是甲方的上家出票单位,我们收到汇票也没有在汇票上盖章就直接付给我们的材料商了并且材料商也给我开了发票我就做收50万汇票又用出去了账就平了,现在这样会不会造成我汇票背书不连续,没有我们公司的盖章只有材料商家的盖章。这样做账可以嘛汇票上没有我们盖章直接用出去了

琳琳
于2020-03-26 15:04 发布 1065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20-03-26 15:11
你好!
没有影响的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 一般纳税人 收到发票做 :借 成本或者费用贷银行存款 ; 价税合计来做成本费用 ’
2021-11-29 09:39:46
正常你要把个人不要发票这笔收入做未开票收入,申报增值税,然后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书费-增值税
(销项)
2021-12-03 09:52:13
你好!是的,8月份按红字发票冲回就可以
2021-09-07 14:49:22
你好
发票安抵扣之前开的吗
2021-03-31 10:07:33
这个没有办法处理,你这样需要对应取得发票才可以要不你这个不对应结转成本,这个后续稽查也过不了,这个 稽查会查账的,这个会查成本
2020-09-15 09: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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