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对方,在转移发票的途中发票丢失,但是对方已经认证成功,对方不要发票复印件,提出要我公司到税局出具一定的手续证明发票的真实性来方便对方下账?请问税局是否办理此项手续?我公司人员应需哪些手续去税局办理?

邓
于2016-05-09 17:48 发布 892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5-09 17:53
这个是要到税局去办理吗?需要携带什么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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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开红字发票后给客户重开发票
2022-03-02 16:17:15
您好,可以,用复印件做帐和抵扣。
2022-02-11 20:48:55
丢失普通发票联,要取得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由提供记账联复印件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提供人签章。证明相关要点: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
2025-02-17 17:31:38
你好 ; 不影响的。 这个2020.1号财税文件有说过的; 第四条
2022-03-23 13:57:31
你好; 可以的。 可以用复印件盖章做账的
2021-11-01 09: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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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9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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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9 17:54